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補充規定(暫行)
寶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5年7月13日印發的寶市房金發[2015]20號文件
為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增強職工的住房消費能力,根據中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補充規定(暫行)》。
一、調整購房提取時限
提取條件和對象: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在購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單位集資建房、拆遷安置房、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
證明材料: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購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需提供:
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首付房款憑證。異地購買商品房,應提供有備案登記的《合同》或備案登記查詢方式,購房人配偶提取的須提供結婚證,購房人直系親屬提取時,應提供戶口薄或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購買二手房需提供:
房地產買賣協議,權屬變更后的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3.購買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
集資建房批復,單位分房花名冊及集資建房合同、首付款收據。
4.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提供:
房屋管理部門制式的拆遷安置協議,繳納房款憑證。
5.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宅基地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審批表),農村戶口薄,村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建房證明,婚姻或家庭關系證明,相關費用發票。
6.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房屋產權證、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應大修證明或危房鑒定證明,相關費用發票(或分攤到本戶的修繕費用發票)。
申請時限:可在購建和大修住房60個月內。
提取額度:每套住房可提取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最高額度不超出以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大于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
二、“養房”提取
。ㄒ唬┭b修自住住房
提取條件和對象:職工及配偶裝修自住住房的。
證明材料:房產證或正式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裝修合同、小區物業部門或社區開具的裝修證明。配偶提取的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時限:裝修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按自住住房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1000元。
。ǘ├U納物業管理費
提取條件和對象:職工及配偶繳納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的。
證明材料:房產證或正式購房合同及物業管理費繳納憑證,配偶提取的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時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每套住房每年2000元。
。ㄈ├U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提取條件和對象:職工及配偶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證明材料:市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款收據。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時限: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年內可提取一次。
提取額度:繳存職工用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
三、家庭困難
提取條件和對象:繳存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證明材料:公安部門或區縣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出具的職工家庭生活特別困難證明。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時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申請額度:提取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